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09:52  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处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含小程序、快应用等),省内智能终端生产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3〕105号)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920db564162e4312916a01bed6540ad8.html),请按要求贯彻落实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有关要求(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发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以下简称APP备案),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APP备案管理工作是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支撑。APP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表现载体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其主体身份和网络资源须参照网站实名管理方式履行备案手续。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APP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APP备案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实核验主体责任

各单位根据APP主办者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承担着对APP主办者提交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资源信息、接入信息真实性进行核验的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建立APP备案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配套的信息安全管理、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等工作机制;指定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APP备案工作;严格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当面核验”落实到位,不得伪造、编造备案信息,加强内部人员教育培训,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同时,我局根据前期APP备案工作开展情况,修订完成了《湖北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指南(试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备案指南》有关规定,向我局提交APP备案申请。

三、完善工作保障,强化工作支撑

各单位要对存量APP数量进行全量摸底,加强内部人力、资金和资源倾斜,制定工作计划,确保2024年3月完成全量APP备案工作。我局将建立APP备案工作专班,专项督导工作进展。请各单位将工作牵头部门(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联络员于10月25日前报送我局。工作开展期间,如遇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我局。


附件:

1. 湖北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指南(试行).docx

2.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docx

3.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docx

4. APP备案专项行动工作联系人名单.docx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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