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8:08  来源:湖北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

为推进湖北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维护人员及综合管理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为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省信息通信行业技术支撑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年龄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系统维护岗

负责开展各信息系统功能软硬件的日常巡检、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故障应急处置等工作,利用相关系统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技术支撑。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含)以下

通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1.  具有1年以上运营商或大型数据中心、政务类信息系统运维相关工作经验;

2.  熟练掌握Linux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基础知识;

3.  熟练掌握WebSphere、weblogic、tomcat等中间件的部署及操作;

4.  熟练掌握DB2、Oracle、SQL Serve等数据库;

5.  具有国产化终端、服务器、数据库、应用中间件运维经验;

6.  中共党员优先。

综合管理岗

主要负责配合开展中心合规管理及综合相关性事务,开展相关业务支撑及对外经营服务工作。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含)以下

文学、法学、新闻、管理等社科类或通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1.  了解行业市场情况等;

2.  具有1年以上通信行业管理、法律、政企市场开拓等相关工作经验;

3.  熟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

4.  中共党员优先。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1.  学历取得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无报考资格。

2.  其他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仅接受线上报名,报名邮箱:hbgkzxrs@126.com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5月30日17: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内容和形式

1.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制,签订保密协议。

2.  开考比例的界定。同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确认后,计划招聘的岗位予以取消。

3.  其他说明。考生参加考试时没有带身份证,或不按规定的时间抵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个部分。结构化面试占50分,非结构化面试占5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认知、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管理、情景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非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关实操能力。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在体检前补充提供,若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面试复审工作人员;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负责面试资格复审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生须提供的面试资格审查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按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各类资质、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工作经历。

(五)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之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八、体检

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三日内,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由中心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综合考虑同岗位同等级事业单位编制职工薪酬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确定的为准。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7-87177573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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