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北省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18:0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通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湖北省通信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通信职改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包括正高、副高,以下简称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通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在我省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居证、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公布我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7号)文件要求,东湖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信专业正高级,武汉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通信专业副高级,均应参加当地有关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审。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的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

(五)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工程系列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2号)执行。

三、申报渠道

(一)中央在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由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多个年度、多个系列、一次委托”的原则,向省级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级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相应评委会出具委托函,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程序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委托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年。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评委会办公室。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申报时须提供单位聘用文件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未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推荐。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四)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四、相关政策要求

(一)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高级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3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者在3年内可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测试时的专业、级别应与职称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二)学历学位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关于申报职称时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22号)进行查验。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压实审查的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单位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履行公示手续和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意见。

(四)签订承诺书

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学术成果,签订《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性负责。单位责任人对承诺书里承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申报流程及内容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申报个人和单位工作压力,2024年全省通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即线上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 进行申报并上传全部材料,线下报送部分核心纸质材料,评审时其他资料由评审专家根据需要在网上打印或查阅。申报人必须确保线上填报和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清晰、准确和完整。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机构负责职称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向省职改办申请取得单位账户和密码,通过省职改办创建的单位账户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创建下属单位账号(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并将推荐单位的账号和密码通知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已申请取得账户的可直接进入系统创建下属单位账号。各推荐单位通过主管部门创建的账号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二)网上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申报人录入信息。申报人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并进行申报,已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登录。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推送至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用于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不规范或未如实填报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数据录入必须保证与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准确。

2.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个人填报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填写的信息必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且支撑材料原则上要求上传原件,且确保图片清晰、完整、正面上传。支撑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推荐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推荐意见。

(3)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聘用合同和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审批手续。

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学历、学位证书系统无法比对时,须提供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5)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需提交符合申报职务所需聘任年限要求的所有聘书)。如无聘任证书,需提供单位聘任证明,当年有效。

(6)《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考核情况表》(附件3)。

(7)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9)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业绩成果或承担项目的说明(附件4)及成果或项目的主要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 (封面、版权页、作者目录页、内容和检索页,著作还需提供编委名单),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11)《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5)。

(12)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总结。

(三)推荐审核

1.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必须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至省通信专业职改办,省通信专业职改办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流程:省通信职改办网上审核通过同意受理材料后,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递交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由推荐单位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收到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报送省通信专业职改办。

1.纸质申报评审材料具体的内容及装订顺序见材料目录(附件6)。

2.各主管单位汇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中央在鄂单位委托评审需提供委托评审函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相关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推荐单位首审负责制。在职称审核、公示、推荐等环节中要强化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参与项目情况、发表论文、著作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等所有材料的原件由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把关,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前或评审后如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或任职资格,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用人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规范整理评审材料。各类表格需使用规定的统一样式(表格可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hubca.miit.gov.cn/下载),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申报人提供材料中有明显涂改痕迹或姓名前后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不再开通,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业绩、学术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评审结束后,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受理时间和费用

网上申报材料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评审费收费按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高级300元/人,在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后缴纳。

八、受理地址及电话

地  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三路移动科技园 湖北省通信学会

联系人:苏婵娟、侯青青

联系电话:027-51305560、027-87791810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6.docx 

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3.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考核情况表

4.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业绩成果或承担项目的说明

5.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

6.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湖北省通信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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