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93号提案的答复
赵德昌、李跃军、袁瑞青、高鹏军、李腊生、周福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解决疑难站址建议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信息技术和产业经济的深入融合,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向产业乃至社会各个领域加速渗透融合,这要求未来信息基础设施满足以用户为中心的全方位信息生态系统的需求。当前的信息基础设施诸如4G网络因带宽、时延等成为制约两化深入融合的重要因素,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以更低时延、更高传输速率、满足海量终端接入、庞大数据需求、多种复杂用户定制应急体验为特征的5G网络建设,加速产业变革的步伐。
我局认为提案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紧跟国际5G网络发展趋势,对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解决疑难站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有助于我省5G网络快速布局建设,对我省抢占信息技术变革高地,深入推动“宽带湖北”、“智慧湖北”和我省四化同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推动我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2、3、4G网络快速布局,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行政村的2、3、4G网络,有力推动了我省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省创新发展新领域、公共服务新平台、信息分享新渠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关于您们提出的开放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道路指示牌等市政道路基础设施资源的建议
(一)前期我局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利用绿化带、道路两侧、灯杆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集约混合建设通信铁塔,优先利用行政办公、地铁站点、商业楼宇等公共建筑,附建通信基础设施。
(二)省公安厅在关于开放“公安监控杆”问题: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在不影响现行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予以开放。
(三)我局与省住建厅正在积极研究5G通信基站规划相关政策和规范,计划于近期与省住建厅联合邀请相关单位及通信企业专门召开工作会,重点落实对5G有需求的站址杆塔与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相结合,减少通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二、关于您们提出的持续推动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宇、公共场所用于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动方案》,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5G网络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督促全省各地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措施,形成省、市、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入贯彻开放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宇、公共场所和市政设施用于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阻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对纳入规划的5G信息基础设施在环评、基站选址、建设用地、拆迁补偿、电力引入、小区进入、管道敷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者损毁的,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或赔偿。
三、关于您们提出的由政府协调,加大重点城市区、街道办社区等区域疑难站址协调解决力度方面的建议
在我省4G网络建设过程中,为有效解决全省4G疑难站址,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解决4G网络通信基站选址难问题的通知》、省政府将4G疑难站纳入各地政府 “智慧湖北”建设专项督察等。截止当前,2017年全省疑难站址818个,截止6月底已完成349个,完成率43%。
在5G网络建设过程中,我局将组织省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摸清下一步4G、5G网络覆盖需求,会同省铁塔公司加强统筹,通过有效利用现有站址资源共建共享、探索多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等方式切实有效化解疑难站址;提请城乡规划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及时将5G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其中,并对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和修订费用给予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向省政府报告进一步深化“疑难站址”专项督查力度,督促各地政府出台支持基站建设的相关措施,对解决通信疑难站址问题进行专项部署,争取将疑难站址问题纳入各县市区考核,有效解决疑难站址建设。
四、关于您们提出积极打击恶意阻扰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方面的建议
(一)历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持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依法督导相关企业强化防范工作。
一是针对通信基站存在“选址难、建设难、维护难”的问题,我省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特别是对恶意阻挠通信基站建设施工和盗窃、破坏基站等“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二是对阻挠通信基站等“三电”设施施工、基建施工破坏塔站或线路的重点、疑难案件,采取专门督办、现场会诊、纳入考评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涉电执法办案工作,以此推动以打促防工作。
三是指导省铁塔公司尽快制定通信基站专项防范措施和具体标准,促进安全保护工作规范化。省公安部门下步将加强与省铁塔公司的日常联系和业务往来,完善警企协作工作机制,深化全省铁塔安全保护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社会各界参与,为通信铁塔等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和发展氛围。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全省各地主流媒体开展通信基站辐射科普宣传工作,普及电磁传播科学常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基站辐射问题。
二是继续组织指导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在“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前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和互联网等媒体集中开展基站辐射科普宣传,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消除群众误解。
三是要求相关企业及时开展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向社会公示公开,做好相关沟通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