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1803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14 10:06 来源:办公室
余林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法整治城市小区内电线电缆乱搭乱拉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老旧房屋楼内管线配套设施不全、各网络经营单位施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城市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电线电缆乱搭乱拉等现象,影响了小区的环境,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您所提出的加快立法、成立机构集中整改、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整治小区内电线电缆乱搭乱拉现象我局完全赞成,按照您的建议实施,从法律、机制和监督实施等多层次发力,必将彻底扭转乱搭乱拉现象。
就您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职责,我局正积极采取相关的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我局正积极推动出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拟在草案中增加电信运营企业和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规范施工、保护环境、共建共享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积极推动城市既有小区宽带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2018年5月份,我局组织主要的宽带运营企业召开共建共享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小区的宽带网络资源“应当共建的必须共建、应当共享的必须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从根源上消除小区内宽带网络设施乱搭乱拉的土壤。目前,我局正加紧建立小区宽带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完善技术监管手段,研究制定相关的租赁费用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督促相关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既有小区内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禁止乱搭乱建,在物业管理等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建设,自觉维护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四是集中开展整治。我局将在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组织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乱搭乱拉的整治工作,集中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8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