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19:0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精神,经省通信管理局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将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等2个集体作为我省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付晶等2名同志作为我省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具体名单附后)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7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人事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docx
联系电话:027-66990339
电子邮件:hbeca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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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30074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